办理离婚手续要带什么证件?
1、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薄、省份证;
(2)华侨:中国人民共和国护照、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澳门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夫妻双方各自所持的(各一本)。

3、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夫妻双方各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照片应当为证件照,且为同一底版。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该申请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版本,当事人到现场填写即可。
办理离婚手续的程序是什么?
1.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2.立案庭审查后,缴费;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3.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4.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5.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6.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办理离婚大家要注意具体的办理方法,要注意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这样才能保证离婚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