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过户有哪些新规定?怎么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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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过户有哪些新规定

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其中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这一规定引发了夫妻间房产证加名”热潮,以及对加名后房屋权属发生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社会热议。

当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土地权属原属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这一政策的发布基本平息了关于加名税”的争论,获得了社会好评,但是由于时间仓促,对房屋、土地权属减名”换名”等相关契税政策,没有一并研究和作出规定。

夫妻房产怎么办理过户

1、需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操作步骤如下:夫妻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属区域的房产管理交易核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房产管理交易核心将对夫妻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2、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①资料齐备予以受理;资料不齐或不合规定,说明理由,需补交材料,并说明需要补交的材料和补交期限,补交材料齐备后予以受理。②对受理编号,发放回执单。

3、产权审核。登记人员审查资料,实地调查情况,若申请符合规定,则报上级核准。直至最终审核阶段通过。

4、缴纳费用,领取证件。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是房屋产权登记核心缴纳相关费用,然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